“罗永浩”商标被抢注,老罗直播后是不是要改名了?
2020-04-10

4月1日晚8点,罗永浩的直播首秀准时来了。尽管老罗的直播表现跟知名网红比起来,还略显生疏,但总成交额1.1亿、累计4800万人观看、一场直播把愚人节变成了购物狂欢的成绩,再一次见证了这个自带话题的男人,在社交网络拥有的巨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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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 ( 图源网络,侵删)


但如此有名的罗老师,差一点就变成了“无名之辈”。早前,罗永浩的名字“罗永浩”被人抢注商标,罗老师面临不能拿自己名字赚钱的窘境。而抢注罗老师名字商标的公司,被曝出曾试图抢注多位名人的名字,其所持有商标信息更是多达59个。

 

1. “罗永浩”被抢注是偶然还是怪象?


其实,公众人物姓名被抢注已是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从引起巨大争议的“乔丹”案,到歌手“邓紫棋”,再到前不久B站UP主“敬汉卿”被注册,各个领域知名人物姓名被注册的情况屡见不鲜。更有甚者,自新冠肺炎发生后,李文亮、钟南山、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纷纷被抢注,不过都没有成功。


因此从经验来看,“罗永浩”三个字被抢注商标,几乎可以说是必然的。不过比较意外的是,经三聚阳光查询,现在已申请的“罗永浩”只有一件,而且申请日期是2019年10月16日,不知道彼时的罗老师是否魅力大减,还是热度不如从前了?


2. 名人商标抢注的背后动机是什么?


而抢注“罗永浩”商标的茗阳科技,声称其抢注动机是“想和罗永浩做朋友”,但这种奇奇怪怪的解释,听听也就罢了。商家“傍名人”可以让其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广告效应,并且在短时间内获取高额利润,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所以,名人背后的社会影响力所能带来的巨大商业价值,或许才是抢注知名人士名字的更大动力。

 

罗永浩作为曾经的新东方名师,以无人能及的“段子”能力笑傲于初代网红江湖,后来转行转手机,更是开创用个人SHOW(秀)发布手机之先河,“锤子”手机也像罗永浩本人一样,成为了手机届的“异类”。尽管罗永浩并没有带领锤子手机登上殿堂,但其转身之后的每一个动作,都仍是媒体报道的“宠儿”。可见,“罗永浩”三个字依然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而抖音选择与罗永浩签约“带货”直播合作,看重的也是“罗永浩”这块金字招牌。

 

因此,将“罗永浩”申请注册商标,说并没有想蹭热点的商业意图,可信度实在是有些感人。试想一下,当一个带着“罗永浩”商标的商品和一个陌生牌子的商品,两者同时摆在消费者面前,只要听过“罗永浩”三个字的人,都极可能不会为另外一个买账,商标的价值显而易见。


3. 罗永浩能否要回自己名字的使用权?


那么,罗永浩能否要回自己的名字使用权呢?


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兴谦表示,对于本次罗永浩商标的抢注事件,名人应该积极进行维权。如果争议商标获准注册,也可及时启动行政程序进行维权。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即使抢注方的业务与电商直播没有任何关系,也可能违反《商标法》,因为是否构成抢注还是得看消费者是否容易将标注有‘罗永浩’商标的商品与此名人罗永浩联系在一起,从而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就本次事件来看,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韩兴谦说道。

 

因此类抢注名人姓名为商标的情况并不少见,我国的《商标法》也进行了规制。《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种权利就包括姓名权。

 

韩兴谦认为,对于此类侵权行为,首先考虑该申请在注册过程中就有较大可能性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其次,即使该商标通过注册,罗永浩方也可以通过商标注册程序中的异议或者无效宣告程序“消灭”该商标。可以说,我国《商标法》对于抢注名人姓名的行为给予了很多“法律武器”。


4. 网红、知名UP主如何进行商标保护?


现在国内短视频与直播发展的很快,在产生优质内容的同时,出现了一大批优秀主播与博主,其中有知名度非常高的薇娅、李佳琦。根据商标局的记录,李佳琦与薇娅的商标均已被注册。


三聚阳光知识产权集团蔡方方博士表示,在当今“流量经济”、“速食文化”背景下,一些网络名人(“网红”)的姓名被抢注成商标,有时反而是他们所期望看到的一种现象。


“网红”本身需要流量,从而让自己在成名路上走的更远,姓名被抢注成商标也是对“网红”的一种宣传,会吸引大家关注被抢注一事,进而会推动新一轮流量的增长。在这一点上,“网红”所持有的心态比较特别。


但就整体而言,商标是品牌建设、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从品牌发展角度,或是个人权益角度,各领域名人、主播、博主应该增强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前做商标布局,提前注册申请,增加自身品牌防御性,防患于未然。我国市场监管机构对恶意抢注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在逐渐加大,通过更为严厉的惩罚制度,让恶意抢注人能够真正的尊重市场、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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